入會條件
一、根據《河南省作家協會章程》規定:凡擁護河南省作家協會的章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加入河南作家協會的意愿;在省級以上報刊或出版社發表或出版過一定數量并有一定影響的文學作品、理論研究、批評著作者,從事文學的翻譯、編輯、教學、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者。
二、會員入會的程序是:提交入會申請書及作品原件或復印件,由所在省轄市作協、省直機關、大專院校、駐豫部隊師以上單位推薦;經主席會議研究通過;會員接到批準入戶通知書后,按規定交納會費;由河南省作家協會發給會員證。申請者須為河南省作協團體會員單位的個人會員(省直機關、大專院校、駐豫部隊師以上單位除外)。符合申請條件的作者,可向所屬團體會員單位或河南省作家協會領取申請表。
三、河南省作協原則上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進行兩次研究會員工作。
四、申請者須提供本人創作并結集出版的文學作品(作品需具有ISBN國際標準書號);若發表在報刊的作品原件或復印件(發表在報紙的作品復印件需要帶報頭,發表在雜志上的作品復印件需帶雜志封面和目錄頁);網絡作品請提供在全國主要原創文學網站上發表的原創完本作品不少于30萬字,申請者須擁有作品著作權,請打印作品全文,注明發表時間,網站名稱、作品點擊量。入會申請材料不再退還本人。
五、請用印刷品或掛號郵寄申報材料,并注明“申請入會”。(拒收包裹)
六、新會員由河南省作家協會主席團審批。
七、審批結果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各團體會員單位及申請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