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政協(xié)十二屆四次會議第1240412號提案的答復
發(fā)布時間:2021-10-25 來源:河南文藝網 人氣:2820
米鬧、何白鷗、王守振、邢懷章、陳花容、李健強、李明、邵麗委員:
您們在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十二屆河南省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提出的1240412號提案收悉后,省文聯高度重視,現將省文聯原有的11個文學文藝獎項設置情況答復如下:
省文聯作為黨領導下的人民團體,通過組織省文聯系統(tǒng)全省性文藝獎項的評獎工作,推出優(yōu)秀文藝作品和人才,是其主要職責之一。1996年,省文聯主辦的全省性文藝專項獎分別和全國同類獎項對接,設立了河南文學杜甫獎、黃河戲劇獎、河南音樂“金鐘獎”、 河南美術“金冠獎”、 河南書法“龍門獎”、 河南攝影“金像獎”、 河南曲藝“牡丹獎”、 河南電影電視“大河獎”、 河南舞蹈“洛神獎”、 河南雜技“百戲獎”、河南民間文藝“金鼎獎”等11個獎項。這些獎項以其專業(yè)性、權威性在社會各界形成廣泛影響,成為我省各文藝門類在全國展示實力、贏得榮譽的重要平臺和渠道,是全省文藝界評價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開展工作的重要抓手。
鑒于這些評獎項目的重要作用和突出成績,其在歷次規(guī)范、整改中均得以保留。特別是2005年,省委宣傳部在《全省性文藝新聞出版評獎整改總體方案》中,全省性文藝評獎由33個減至17個,其中,省文聯11個文藝專項獎繼續(xù)獲得保留。 2009年,省人社廳在《關于印發(fā)〈河南省高等學校教師(實驗人員)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的通知》(豫人社〔2009〕273號)中,也明確將省文聯的音樂、美術專業(yè)獎項獲得者設為高校教師評定職稱的條件之一。
2009年,河南省清理規(guī)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聯席會議對全省性評比達標表彰工作進行清理整頓,省文聯按照以前經省委宣傳部批準設立的獎項,并參照中國文聯各獎項的設置情況,申報了包括11個文學藝術門類的專業(yè)獎項。2012年底,省人社廳下發(fā)了《河南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xié)調小組關于按時申報2013年擬進行獎勵表彰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通知》(豫評組發(fā)〔2012〕1號),省文聯的11個文學藝術專項獎均未出現在批準項目目錄內,包括省委宣傳部的“河南省文學藝術優(yōu)秀成果獎”。
為此,省文聯于2013年1月,2014年9月兩次向河南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xié)調小組、省委宣傳部呈文請示恢復省文聯11個獎項設置,未果。“河南省文學藝術優(yōu)秀成果獎”于2015年得以恢復。
我省作為底蘊深厚、資源富集的文化大省,隊伍大,作品多,陣容強,推動文化發(fā)展繁榮既具有獨特的潛力和優(yōu)勢,也呼喚更為有力的支持舉措。文藝評獎制度作為黨和政府領導文藝的一種重要方式,省文聯的11個文學文藝專項獎在發(fā)揮正確的文藝導向,充分調動文藝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推動文化建設和文藝事業(yè)大發(fā)展、大繁榮,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需求等方面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
目前,中國文聯、中國作協(xié)以及絕大多數省(市)自治區(qū)均保留或新增了相關文藝獎項。由于省文聯11個文學文藝專項獎的缺失,河南省文藝界無法與中國文聯、中國作協(xié)、中國各文藝家協(xié)會有關獎項有效對接,失去一個向全國推送優(yōu)秀文藝作品和文藝人才的至關重要的途徑。為此,懇請各位委員積極幫助呼吁盡快恢復河南省文聯11個文學文藝獎項并將其設為常設獎項。
2021年4月13日
聯系單位及電話:河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0371—63685517